“女皇陛下”“总督”“立法局”等字眼退出香港法律舞台。
“女皇陛下”“总督”等字眼退出香港法律舞台。
香港特区立法会三读通过《2024年成文法(杂项规定)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对多条条例作出杂项修订,针对一些不切合香港特区宪制地位的提述作出适应化修改,以及废除若干条例中如“女皇陛下”“总督”“立法局”等带有“殖民化”印记的过时条文或提述。
其中,第14部涉及的修改内容包括:以“中央或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根据基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取代“女皇陛下、其世袭继承人或继位人”、以“行政长官”取代“总督”、以“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取代“总督会同行政局”、以“立法会”取代“立法局”等。
至此宣告在多条香港法例中出现的“女皇陛下”“总督”“立法局”等字眼退出香港法律舞台。
© 版权声明
商娱网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来自于互联网或为商娱网用户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原作者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商娱网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商娱网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文章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