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女子明知军婚仍破坏获刑1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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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女子获有期徒刑一年半。

  福建一女子明知军婚,仍破坏获刑1年半。

  施某因犯破坏军婚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检察官提醒,军人常年在军营服役或因军务无暇顾及家庭,军婚遭到破坏,会极大动摇现役军人的服役状态,严重影响部队战斗力和安全稳定。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破坏军婚罪】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素材供稿|第一检察部

  (福州鼓楼检察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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