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不得异地执法或异地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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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月7日(农历2024年12月8日),国家发改委: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

  发改委发布通知: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

  北京时间2025年1月7日,发改委官网2025年1月7日发布通知,内容如下: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发改体改〔2024〕17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4年12月4日

  其中,《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中的第二章,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规定:

  第一节

  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

  第四条

  有关部门要结合产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不断完善依法平等长久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的制度体系,细化统一规范的涉产权强制措施规则,进一步明确和统一行政执法标准,做好与司法裁判标准的衔接,完善关于规范涉案财物管理的制度规则。

  第五条

  各地区不得利用行政、刑事手段违法干预经济纠纷、侵害经营主体权益,不得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经营主体财产,不得违法开展异地执法或实行异地管辖,依法防止和纠正逐利性执法司法活动。

  来源:体改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

  事件起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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