濒危物种走私被查。
跨境客车司机携带“金龙鱼”出境,被海关查获。
皇岗海关在皇岗口岸客运车辆出境渠道查获一名跨境客车司机违规携带濒危金龙鱼3条。
皇岗海关关员在皇岗口岸客运出境车道开展监管时,发现一辆跨境客车第二排座椅上有两个装有物品的纸箱,且未向海关申报。经进一步查验,分别在两个纸箱内发现充气注水的透明塑料袋3袋,每袋中均装有活体鱼1条,共计3条。
后经深圳海关动植物检验检疫技术中心鉴定,上述3条活体鱼均为美丽硬仆骨舌鱼,又称“金龙鱼”,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Ⅰ所列物种,并核准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海关提醒:根据《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野生动植物进出口证书外,禁止携带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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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深圳海关
(海关发布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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