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李钺锋受贿9342万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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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钺锋一审被判无期。

  收受贿赂9342万余元,李钺锋一审被判无期,曾被批“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

  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钺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李钺锋,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钺锋利用担任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全国政协委员,重庆市政协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逮捕决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2-04下午15:00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钺锋决定逮捕

  记者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钺锋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新华社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开除公职】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10-11傍晚18:00讯: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严重职务违法被开除公职

  经中共中央批准,国家监委对十四届全国人大原常委、台盟中央原常务副主席李钺锋严重职务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李钺锋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违反组织要求,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要求,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私利;长期投机钻营,大搞新型腐败、隐性腐败,以“放贷收息”等隐蔽方式大肆敛财,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案件处理、工程款催收、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钺锋行为已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没收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接受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3月23日下午15:00讯: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涉嫌严重职务违法,目前正接受国家监委监察调查。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李钺锋简历资料:

  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李钺锋,男,汉族,台湾中坜人,1958年7月出生于重庆市渝中区,1976年6月参加工作,2001年11月加入台盟。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二级高级律师。任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

  李钺锋履历:

  1976.06-1979.12重庆大阳沟工业公司工人

  1979.12-1986.12重庆长征五星电器厂供销员(其间:1982.09-1985.07在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全脱产学习;1986.03-1986.09在西南政法学院重庆市企事业法律顾问培训班全脱产学习)

  1986.12-1997.09重庆市第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其间:1989.09-1992.07在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习)

  1997.09-2004.11重庆永和律师事务所主任(其间:1998.02-2000.02在西南政法大学刑法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

  2004.11-2012.1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其间:2006.03-2006.07在中央党校学习;2007.12-2009.12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EMBA高级工商管理专业学习;2009.01正厅局级)

  2012.11-2013.01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13.01-2018.01重庆市政协副主席、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其间:2013.05在国家检察官学院学习;2014.09-2014.11在中央党校秋季学期培训班学习)

  2018.01-2018.09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国家二级大检察官)

  2017.12-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正部长级)

  李钺锋曾担任职务:

  第十一、十二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3][10],第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12-14],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5];第八、九届台盟中央常委,第十、十一届台盟中央常务副主席。台盟重庆市工委第一届副主委、第二届主委,台盟重庆市委会第一、二、三届主委。第二届重庆市人大代表,第三届重庆市政协常委,第四届重庆市政协副主席。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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