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通报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调查情况。
杭州通报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调查情况。
杭州市疾控中心采集仁和水厂切换水源后的出厂水并进行水质全分析检测和硫醚类物质检测,结果显示硫醚类物质未检出,全分析检测的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要求,其中:总大肠菌群未检出,大肠埃希氏菌未检出,菌落总数1CFU/mL(标准值≤100CFU/mL),浑浊度<0.5NTU(标准值≤1NTU),无异臭、无异味,游离氯0.56mg/L(标准值出厂水0.3-2mg/L)。
事情发生后,供水行业主管部门已对全市33座城市供水厂全面开展检查排查,出厂水质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后续将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加密水质检测频次,加强对硫醚类物质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参考指标的检测,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确保供水水质安全。
四、关于应急处置问题和问责情况
经调查,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的处置存在以下问题:
(一)余杭制水有限公司在检测结果显示出厂水“臭和味”指标为3级后,未执行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要求,未提请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对异味出厂水涉及区域的用户告知用水注意事项。
(二)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在获悉下属余杭制水有限公司报告“臭和味”指标为3级时,未执行专项应急预案的应急响应要求,未及时向区政府和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在同意供排水公司冲洗主干管网时,未充分考虑实施水源切换、管道冲洗容易产生末梢水“发黄”“发浑”的情况,未及时对供水涉及区域的用户告知用水注意事项;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向余杭区政府、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报告时间严重滞后。
(三)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接到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水质异常报告后,未复核水质异常的有关情况、分析问题的严重程度,未及时开展相应处置工作。
(四)余杭区政府接到余杭水务控股集团水质异常报告后,协调处置和决策迟缓,且未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
余杭区部分小区供水异常,充分暴露出当地在公共饮用水安全、突发事件防范应对等方面存在问题和短板,尤其是对水质变化监测预警不足,突发应急预案不完备、机制不健全、应急响应迟缓、信息发布滞后,部分涉事部门见事迟、行动慢、监管不力,少数党员干部风险意识不足、工作作风不实、宗旨意识淡薄,教训十分深刻。
根据市委部署,市纪委市监委成立调查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履职不力、失职失责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依规依纪依法对7名领导干部严肃问责:
给予余杭区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务工作的区委常委、副区长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诫勉处理;给予余杭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水务工作的局领导(二级调研员)党内警告处分;给予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党委委员、余杭环保科技公司总经理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余杭水务控股集团分管客户服务工作的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诫勉处理;给予余杭制水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处分。
五、关于群众诉求服务保障情况
为更好回应群众关切,在前期开展走访、水箱清洗、末梢水取样检测、居民健康服务等工作基础上,街道、村(社区)的专项服务组将强化对接,根据已登记的居民群众诉求,持续上门做好跟踪服务;持续主动做好安全供水质量检测,坚决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及时提供健康监测和医疗服务。针对供水异常导致用户净水器滤芯受影响的情况,免费更换净水器滤芯;考虑到受影响的2个街道49个村(社区)自来水用户近期供水管存水排放的实际情况,明确7月份水费全额免收;16-17日期间,2个街道有生产的食品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已进行封存,下一步根据检测结果做分类处理。我们将持续关注居民群众诉求,积极稳妥推进后续服务工作。
杭州市委、市政府和余杭区委、区政府对此事给广大市民群众生活生产带来的影响和不便,深表歉意;市、区两级将直面问题,痛定思痛、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提升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从“源头到龙头”的全流程管控机制,牢牢守住城市供水设施安全底线,切实维护群众饮用水安全。
诚挚感谢社会各界、媒体朋友的监督。
杭州市联合调查组
2025年7月23日
资料/杭州市联合调查组
(杭州发布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