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人员对湿地内投毒点进行排查清理。
警方通报:在鄱阳湖流域湿地毒害野生动物,3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志愿者报警称:我县鄱阳湖流域某湿地内存在疑似毒害野生动物的情况。接报后,我局立即组建专案组,联合林业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侦查工作,并组织人员对湿地内投毒点进行排查清理。
目前,犯罪嫌疑人周某乾(57岁)、周某典(69岁)、周某乾(50岁)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安机关提示:保护鄱阳湖湿地生态及野生动物资源是全社会共同责任,我们将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打击各类破坏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衷心感谢网民和社会各界监督。
余干县公安局
2025年12月8日
(余干公安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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