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中院:受贿6743万余元 胡欣一审获刑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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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一审被判14年。

  非法收受财物6743万余元,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一审被判14年。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受贿一案,对被告人胡欣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24年,被告人胡欣利用担任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处长、上海市水务局总工程师、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接、业务分包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先后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743万余元。

  上海一中院认为,被告人胡欣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在案,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上海一中法院公众号)

  【提起公诉】

  2025年1月,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涉嫌受贿罪一案,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胡欣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胡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决定逮捕】

  2024年12月,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涉嫌受贿一案,由上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胡欣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公开通报】

  2013年至2024年,胡欣多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收受礼金,违规出入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并接受宴请。胡欣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依法双开】

  2024年10月,上海市纪委监委对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裁胡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欣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组织观念淡薄,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罔顾因公出国管理规定,在境外擅自变更路线;逾越法律红线,将手中权力异化为大肆敛财的工具,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资格资质审批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胡欣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上海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胡欣开除党籍处分;由上海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违纪被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07-22傍晚18:00讯: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上海市纪委监委消息: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胡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上海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上海市纪委监委)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官网)

  胡欣个人资料简历:

  胡欣,男,1967年2月出生,回族,安徽巢湖人,全日制大学学历,工程硕士,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7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0月被开除党籍),曾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胡欣履历:

  历任上海市水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院长,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科学技术处处长、防汛和安全监督处处长、副总工程师,上海市堤防(泵闸)设施管理处处长、党委副书记,上海城投集团总工程师。

  2017年5月,任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总工程师。

  2021年6月,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综合自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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